2018年1月15日 点击人次: 152
01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行为。
★★★
02如何识别传销?
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因此,识别传销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
➤1、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4、传销惯用名词:编造国家或区域发展政策:如“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阳光工程”等;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如“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等;声称高收益:如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等。
★★★
03作为社会经验较少的大学生在就业时,如何防范传销骗局?
➤1、保持一颗平常心,树立脚踏实地的就业观,面对暴利诱惑时可以从容理智,成功没有捷径,相信只有通过自己诚实劳动,才能收获幸福生活。面对要求低而工资极高的招聘一定要警惕,尤其是那些不要求学历技能,只要求“对工作怀有极大的热情”的工作,很有可能都是传销组织的骗局。
➤2、选择在正规的招聘网站或人才交流会求职。
➤3、收到面试或入职邀请时,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工商行政部门、主管行政机关等查询所应聘企业的工商信息、资质信息、备案信息等;一些传销组织可能会冒用正规公司的名字进行招聘,所以,在面试或入职之前通过网络搜索、拔打公司官网上的电话等多种方式求证该项招聘计划、相关招聘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以防被骗。
➤4、如果面试或入职报到的地点在居民聚集区内、偏远地带或其他可疑地点时,一定要谨慎,不要单独前往;去外地面试或入职,若对方不告知面试或入职的具体地点,而主动要求来车站接人的,则很有可能遇到了传销组织,可以选择放弃。
★★★
04一旦被骗入传销组织,该怎么办呢?
➤1、传销组织对新成员一般会取走其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控制其人身自由。当发现自己被骗入传销组织时,应该保持镇定,记下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附近的标志性建筑等,假装自己上当受骗,让传销组织人员松懈后再想办法逃离。
➤2、为了控制新成员的人身自由,传销组织里最危险的是对身体的伤害和对生命的威胁,在现实中,因传销引起的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例已经有很多。因此,应尽力保护自己身体不受伤害,同时,也不应去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切忌与传销组织人员打架斗殴发生正面冲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3、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可以尝试把求救信息写到纸上或其他能引人注目的物件上,从窗户等传递到外面去,待外界注意到的人报警或者联系人员前来营救。
➤4、可以借助外出放风的时机或努力创造外出的机会,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趁机逃跑,逃跑地点可以选择大街上人多的地方或者公安局、工商局等国家行政执法机关门口。
★★★
05传销可能触犯刑法上的哪些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相关刑法法条: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